本招标项目2025年绿化、市政、路灯及交通附属设施维护养护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长春新区港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名称:2025年绿化、市政、路灯及交通附属设施维护养护工程监理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完工验收阶段、竣工资料整理及备案阶段、竣工结算和决算阶段、审计阶段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
2.3 监理服务期:自签订监理合同之日起,至工程完工验收、备案及审计结束为止(施工工期延长的,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顺延且不增加监理费用)。
2.5 监理服务标准: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区域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3.1 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拥有相对应的施工能力。
3.2 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任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验测试仪器设备方面拥有相对应的监理能力。
注:(1)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已公告通过延续的建筑业、监理、工程勘测考察、工程设计企业,均可以正常参加招投标活动。(2)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3〕23号)文件要求,吉林省住建厅核发建筑业企业三级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资质,自2024年7月1日起,原资质许可机关不再受理资质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废。(3)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任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3 项目管理机构要求:总监理工程师:1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同时担任其他在监建设工程建设项目不允许超出两项;
其他监理人员:3人,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2人。应符合吉建消【2020】9号文件的要求;监理工程师可提供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或提供相关专业职称证书和企业对其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监理员提供中专及以上学历证明和企业对其经过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
3.4 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度 (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 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真实合理有效。(新成立的企业来提供现有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1)投标人2021年至今在招投标和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骗取中标,无重大经济刑事案件,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投标人2021年至今在“信用中国”网站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未列入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会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两条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投标人须保证在参与本项目投标期间所递交的一切资料的真实性,招标人保留核查真伪的权利,对于存在弄虚作假、伪造变造行为的供应商,将取消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或中标资格。
(3)投标人拟派出的被授权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的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将行使投标人职责,投标单位拟派出的被授权人须为投标单位本企业(含分公司)职工,可提供所在单位自购买招标文件月份前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法定代表人投标无须社保证明);被授权人社保由劳务派遣公司代缴的,另须提供投标单位与劳务派遣公司委托代缴合同。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月2日至2025年1月8日,每日8时00分至11时30分,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将以下材料的彩色扫描件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中(邮件主题备注:项目名称+公司简称)
电子邮件发出后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检查资料的完整性,检查通过后方可递交招标文件款并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后,方可参与本项目。未按上述流程操作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电子邮件发出后请关注自己发件的邮箱。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月22日10时00分
5.4 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投标文件的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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